昨晚收到一張喜帖,老婆忍不住”虧”我:「哇塞!你都到這把年紀了,還有朋友結婚喔?」
「不是啦,那是一位劍友的啦。他雖是晚輩,也可以算是好朋友啦,人,也蠻好相處的……」我有一搭沒一搭地解釋著。
「那你最近不就很忙?又是白包又是紅包?」老婆繼續問。
「人生咩,不就是這樣……」我邊看著帖子內容,一邊回答道。
「咦?認識一千兩百多個日子……」這是甚麼意思阿?
老婆說:「你是老人癡呆喔?一年365天,他們認識三、四年才要結婚啦!」
「喔!」對厚!我怎麼一下腦筋轉不過來……「哇!認識三四年就結婚囉?這麼快!」
老婆放下手中正在整理的東西,斜眼瞅著我:「先生,我們認識多久就結婚?兩年而已欸!」
我開始耍起嘴皮:「那不一樣阿,我是被你”強”去的阿!」
老婆不理我的無聊玩笑,繼續說著:「拜託喔,甚麼時代了?現在的年輕人阿,認識一兩年,可以,就趕快結一結,再撐下去,就會膩了。那時才要結婚?只有越來越難……」
針對老婆這番理論,我一下啞口無言,不過也認真思考著不無道理,認識很多對,拖的越久,越是沒下文……
繼續耍我的嘴皮:「那我不就好險?算是被你撿去配的?」
「廢話!我是可憐你,這麼老了,還沒人要……所以才”收留”你……」
唉~~~結婚十多年,才知道我當初是這麼沒價值阿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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